问题 | 房地产诉讼的基本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争议问题,若交易双方所签订之仲裁条款为效力不彰,或有明确约定采用诉讼途径加以解决,便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关于专属管辖之相关规定,将案子提交至不动产物权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此过程中,首先需一步确认被告主体资格;其次,案件经由人民法院正式接收立案申请书后,需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作出是否启动立案手续的决定;当立案工作完成之后,人民法院将会向当事人发送《案件受理通知书》以及《举证通知书》,同时提醒当事人缴纳相应的诉讼费用。如若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及时履行诉讼款支付义务的话,法院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裁定案件作撤诉处理。此外,为了确保公正公平地审理,原告还须就自己的主张提供充足的证据,并且在此基础上举例说明。而在立案之后,负责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许会给予证据出示期限,务必请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交所有所需证据资料,否则逾期提交者,其提交的证据将无法被法院审慎质询。至于法庭审理流程方面,人民法院通常会在立案后制定开庭日期,事先向各方当事人传达相关信息。无论原告还是被告,在没有合理原因的情况下规定的开庭时间迟到,人民法院都有权依法裁定准予撤诉。在展开法庭审理阶段,法院将依序进行以下步骤: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有意申请回避、开展案件调查、进行证据质证、主持人提问、展开法庭辩论、陈述初步判决意见、司法调解以及最终宣布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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