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石家庄买房退房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消费者若确立退房的意愿,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的方式或者直接以电话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交流。若由于开发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种种不当行为引发退房事宜,则理当该开发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这其中或许涵盖了贷款利息、首付资金的储蓄利息以及购买房产所需缴纳的各类税费等方面。假如在购房合同当中有明确约定关于退房请求的赔偿标准,便应当按照原始条款执行。倘若依据合同规定的赔偿金额依然无法填补损失,还可以继续要求额外的赔偿。若是因为购房者自身在贷款申请程序上未能获得批准,再加上合同双方无法就付款方式达成共识等问题而导致退房情况的发生,那么开发商将无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消费者明确表达退房意愿之后的十五个自然日内,开发商应当毫无保留地归还给消费者先前支付的所有房款,同时,必须全权负责并全面履行消费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的相关手续。在此期间,所有的手续和文件尚未来得及签署之前,开发商还需要代为消费者向贷款银行按时支付每月所需偿还的本金及利息。开发商在收到消费者退房通知之后,应当将所有的购房款项悉数归还消费者,与此同时,也要确保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相关还款手续。若未能顺利完成上述相关事项,自消费者发出退房通知之日起的第十六天开始,直至消费者成功取得全部房款为止,开发商需每日向消费者支付总房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 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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