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确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关于房屋所有权的确立争议所引发的司法程序,申诉时效被限定在了长达三年内。而对于不动产权的持有者,若提出要求返还财产权益的要求,则不会受到任何诉讼时效的影响。需要注意的是,提请人民法院以维护公民民事权益为目的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此外,相关法律也规定了其他可能适用的特殊情形。从权利人明确意识到自身权益受损和明确知悉责任人原则上讲,诉讼时效应自该日起算。但如有例外情况,法庭有权根据特定当事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的期限。然而,当权利人的权益受侵害时间已经超过了整整二十年时,法庭将不予以任何保护;只有在出现特殊情况下,法庭才有权力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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