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面对房屋质量问题业主联名起诉的方法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房屋建筑质量问题时,业主有权采取各种方式进行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协商解决、调解修缮、寻求诉讼或仲裁等不同手段。首先,受影响的业主有权向开发商发起质询,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修复义务直至所涉房屋达到交付标准,即无质量隐患为止。倘若开发商在履行义务过程中仍旧无法有效地处理上述质量问题,从而影响到房屋的正常交接工作,那么购买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起诉讼,请求终止合同关系并要求返还为购置该房屋所支付的所有款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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