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作废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在符合法定程序和形式下经合法成立,产生法律约束力,自订约双方签署或加盖公章之日起合同即正式生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的合同时效问题应从签约之时起计算,无须批准或是申请批准。但如涉及到需要办理相应登记手续以生效的情况,则应按照具体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然而,对于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它将被视为无效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