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时需要出示预售合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当事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上签订并盖章之刻起,该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即宣告建立。同样地,根据完善的法律规定,依法订立且未经任何干扰的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便具法律约束力,即时生效。然而,针对法律和行政法规明文规定需要履行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有效的情况,将严格按照相关条款执行。但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如未获得预售许可证就举行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将被视为无效性质的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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