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住新房质量有问题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尊贵的房地产购买者察觉到所购买的商品住宅出现了施工质量问题之际,理应在其质量保修期限内保持警觉性并立即向负责开发此房产的企业明确表达维修责任的诉求。然而,由于购房者自身迟疑不决导致超过保修期限的话,将会失去法律的保护与支撑无法获得赔偿。关于超过保修期限后仍需修缮的房产,须根据该房产的所有权性质进行判断。若问题仅限于个别业主家庭内部的专属部分,那么业主有权独立自主地聘用维修技师或命令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特殊服务以进行维修改造工作,当然相应产生之费用当由业主亲自负责支付。假如问题涉及房舍的公用部分,业主依然可以请求物业公司进行修复,只不过所需开支应当由相关联的全体业主,按照各人所享有的所有权比例进行分摊。而针对公用部分或者公共设施、设备必须进行的大规模修葺、中等规模改装、更新换代以及改造等事宜,经过业主大会合法且公正的表决通过之后,可启动物业维修专项基金来实施这些维修工程项目。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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