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一房二卖的行为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遇到一房两卖的情况时,对于购房者而言,您有权利要求相关开发商赔偿您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或是选择解除已经签订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同时获得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购房款项以及相应的利息。此外,您还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数额不超过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一倍的赔偿金。在我们开始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之后,如果开发商再次将这套房屋出售给了其他人,那么这将会直接阻碍到我们的原定交易目标达成;在这种情况下,未能成功购得房屋的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当前的商品房购买合同,并要求退还之前所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进而要求开发商对其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最后,您还可以向开发商进行追偿,要求其负担不超过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总额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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