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还不起房贷算是民事纠纷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买卖方必须向开发商发送书面的退房通知书。退房通知书可以通过挂号邮寄包裹、以传真的方式或直接电话联系传达至对方,表达其退房意愿。若该次退房是由于开发商自身的失误或者过失,开发商有义务承担此次错误操作带来的所有经济受损,其中可能包括但不仅限于利息、首付资金的存款利息以及其他与购房相关的税务等。
若您已经签约并规定了退房事宜的赔偿方案,则需按照合同中的条款来执行。然而,如果出现因买家贷款申请未能得到批准,或者双方对于付款方式等存在难以达成共识而触发的退房情况,开发商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接下来,最重要的是在15个自然日内履行相关手续。当买家提出退房要求后的第十五天之内,开发商需要无条件将买家预付的全部房款归还给买方,并且负责协助买方尽速完成与贷款银行关于合同提前撤销或者终止的所有必须程序。在上述手续或文件仍在签署过程中的期间内,开发商需要代为接收和支付贷款银行。同时,开发商还需要进行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 倘若我们无法在此期限内处理完全部的手续,从买家写下退房通知书的那一刻起算,第十六日开始直到收到全额房款为止,每一天都应该由开发商向买方赔偿房产总价值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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