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有质量问题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发现品质瑕疵之状况,首要举措应为寻求开发商之协助,因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建立了明确的合约关系;开发商身为商品房的生产与经销商,应对商品房质量负起最终的责任。当开发商向购房者提供相应补偿时,会依据具体质量问题以及合约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赔偿义务。
若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此类问题,或者有消费者对此等解决方案表示不满,当事人有权递交书面申请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请求其协助作出权威认定,或是向负责建设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在此前提下,住户亦可行使选择权,直接委托拥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所购房产进行全面评估,其鉴定结果将被视为民事赔偿方面的重要证据。 在极端情况下,即上述途径皆无法行之有效地解决问题时,购房者还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向房地产开发商发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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