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房面积缩水怎么解决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交付房屋时发现实际测量的使用面积与契约约定存在严重偏差,此时双方可根据契约中的明确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如若契约中并未对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或规定不甚明晰,则将依据如下原则进行具体操作:(1)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百分之三以内(包括但不限于百分之三)的情况下,应对房价款进行真实且准确的核算;(2)而针对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的特殊情境,买方即可行使权力要求卖方退还房屋。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100%合同约定面积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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