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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空鼓多少算质量问题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在购买过程中发现房屋质量存在任何问题,首先应联系开发企业寻求解决方案。由于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明确的契约关系,因此开发企业对于所出售产品(即商品房)的质量负有最终责任。倘若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相关问题或者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当事人有权向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提出请求组织专家认证,或向负责建设事项的主管部门提交申诉函。在此前提下,住户也有权自行选择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权威机构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及评估,其给出的鉴定结果可作为民事赔偿案件中的重要证据支持。除此之外,当事人亦可考虑启动仲裁程序或依法律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如果以上所有途径均未能达到预期效果,购房者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向开发商发起司法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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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3: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