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全款买房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参照以下几种合法缘由,消费者有权向房地产开发商申请退房:1、延迟交房现象。若开发商未能按照交房承诺的时间期限(通常超过三个月)履行相应义务,消费者便可依法向开发商及其委托机构提出退房,同时要求其退还双倍定金或支付房款相应的利息补偿。2、未能获取产权证明。基于开发商本身的责任因素,若购房者未能在预定期限内收到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此时即可依据合法规定申请退房行动。3、开发商未能按规定提供完备资料。在中国,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都需出具各类法规所规定的相关执业许可和营业执照,若开发商未能及时、完备地提交这些必要的证明材料,则涉嫌违法行为,导致与消费者签署的买卖契约就此失效。4、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预计面积之间差距过大。当房屋交付时,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中约定的暂定面积的差额大于百分之三,消费者有权依法请求退房,且应在此基础上向开发商索求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例如地面下沉过甚、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砖石结构强度不足等质量问题,此类质量问题经权威检测机构审核确认为质量不及格后,消费者得以依据法律法规申请退房。6、开发商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变更房屋设计方案。如果开发商在未获得消费者认可的情况下随意更改房屋的布局,如户型、朝向以及面积等重要参数,消费者有权根据双方签订的购买合同向开发商提出退房申请。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