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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肥买房交了首付可以退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以下几种情形通常被视为开发商违约行为,消费者可据此解除购房协议:1.延期交房。若超出正常交付时间三个月以上,且开发商仍未能完成房屋交付工作,购买者有权采取法律行动请求退货,同时向开发商索取双倍定金或要求支付房屋款项的相应利息作为补偿。2.无权证物业。而因开发商导致的相关问题,造成消费者无法在合约约定的期限内获得房产所有权证书,在此条件下,消费者有充分理由申请退房。3.开发者证件缺失。开发商在进行房地产项目建设及销售过程中,必须保证其拥有完整且合法的证件,方可展开相应活动。若发现存在证件不足的情况,那么这就构成了违规操作,并且与购房者签署的购房协议将会因此无效化。4.面积误差超过规定范围。根据国际房产交易规则,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与合同预设的暂定测量面积之间的误差比值绝对值,一旦超过了3%的正常标准,购买者有权启动退房协议,同时要求返还损失利息。5.主体结构出现问题。若地基沉降超过允许程度、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明显、砖石结构强度未达标准等严重质量问题经由检验机构鉴定为不合格,也可以以此作为法定的退房要求条件。6.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方案。指的是开发商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对房屋的户型、朝向、面积等重要设计元素进行调整的情况,购买者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对此进行追责,要求商家退还购买款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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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7: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