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顾客不想买房退房怎么写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人士仅在符合以下特定情况之一的情况下,才具备依据法律法规解除购房合同的权利:首先,所购房产的实际测量面积与合約中所载明的约定面积之间的误差率绝对值超越了3%的阈值;其次,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所出售的房产;再次,房地产开发企业更改小区规划或设计方案,从而对该物业的整体结构形式、户型布局以及空间尺寸、朝向等特征产生重大影响;此外,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获得相应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后续无法取得;此外,如果房子的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或者房屋质量过于恶劣,以致于完全影响到业主的日常生活使用;最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购房者的贷款申请未能通过审批,且买卖双方对于合同中的支付方式问题无法达成共识;再有就是在合同中已经约定好的,如果出现其他可以解除购房合同的合理条件时也同样适用上述结果。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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