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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装修中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察觉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受害方应首当其冲地寻求开发商协助解决,因为消费者与开发单位间存在着明确的契约联系。作为商品房的制造商及销售运营方,开发商需为商品房质量承担终极责任。在开发商向客户作出相应赔偿后,再依据质量问题的成因,按照原定的合同约定进一步追究责任单位的经济赔偿。
倘若开发商未能妥善处理争议,或者客户对开发商给出的解决方法感到不满,当事人便可请求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部门予以组织认定,亦或是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住户还可以选择直接授权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细致的检查评估,其所出具的鉴定报告可视为民事赔偿案件的重要证明材料。
若以上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参照现行法律法规及自身实际诉求,正式针对开发单位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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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8:5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