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纠纷的事件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屋法律领域中,房屋物权包括了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这几项权利类型。因此,围绕着房屋所有权、用益物权及担保物权等各项权利开展的各种争议案例,便是我们所说的“房屋产权争议”。这种争议的产生,往往源自于物权权益的争执,而物权则是基于对物品所享有控制及支配的权益,其所指向的客体既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对于房屋这类不动产而言,由于涉及到较多该区域内的权益分配问题,因此由此引发的房产权争议相当普遍。如果在房屋产权方面产生了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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