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找谁索赔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房屋质量问题的索赔事项,其具体的处理依据如下所述的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判断:首先,如若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未能达到验收标准,业主有权拒绝接受此物业,并有权解除与其配套的购房合同,同时也有权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因此造成的损失;其次,当问题处在保修期限之內且仅为一般的质量问题时,业主有权向开发商或卖方主张其履行修复义务;最后,如若房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地影响到了日常生活及居住体验,业主则有权利请求解除与卖方订立的购房合同,同时还可以针对由此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提出索赔要求。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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