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主想一房二卖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行业中,常见的一种违约行为是“一屋两售”(即“一房两卖”)。面对此类情况,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索赔,或者解除双方之间的购房合同关系,追回已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此外,若因卖家再次将该房产出售给他人而使购房合同最终未能实现预定目的,无法实际获得该房所有权的购买方,享有申请解除合同、退回已支付款项及其对应利息、补偿损失等权益,并且还可就此向原本的卖家发出追究赔偿责任的请求,赔偿金额上限不得超过已经支付的购房款的一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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