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补漏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遇到房屋质量问题时,消费者首先应该寻求与开发商的沟通,这是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建立了明确的合同关系。在这种前提下,作为商品房的创建者及卖家,开发商需要对此类型商品房的质量负有最终的保证责任。若出现质量问题并由开发商来负责赔偿,那么开发商再进一步根据该质量问题所产生的具体原因,依据合同相关条款追究责任方展开赔偿事宜。
若开发商未能有效处理或对于其给出的解决方案感到不满,则当事人即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请求组织认定,或者直接向建设管理部门提出投诉。同时,住户亦可选择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住房进行独立的检测和评估,而其作出的鉴定结论也将被视为民事赔偿过程中的重要证据。 除此之外,如果运用以上方法都无法妥善解决问题,消费者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自身权益诉求,正式向开发商发起诉讼,并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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