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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顶名买房退房退钱应退给谁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商品房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在按揭银行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方身份提起诉讼,或者单独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之间产生的纷争另行诉诸法庭之时,其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可以一并进行审理判决。因此,若房地产开发商与房屋购买者达成了解除购房协议的共识,那么开发商需要退还全部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给买方,这其中包括开发商从买家那里获得的所有购房款以及房屋购买者向银行申请的按揭贷款,同样属于购房款的一部分,当然应该及时全额返还给房屋购买者。接下来,房屋购买者应该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即"借款人如要提前偿还贷款,必须与贷款人进行充分协商",以此为原则,与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进行友好协商,以期能够提前清偿剩余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其中一些本金和利息在此前已经按照约定逐月分期偿还)。
法律依据:
《商品房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当按揭银行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以及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时,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五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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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