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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动产纠纷包括商品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交易的争议,并不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不动产纠纷”范畴,而是归类为我们通常所说的“买卖合同纠纷”之中。在这种情况下,买卖双方可能会就协议的形成、效力、解除或者解释等各方面存在分歧乃至对立。此类买卖合同纠纷的实质,主要表现为双方之间的债权义务关系问题;而相较之下,“不动产物权纠纷”更关心和强调物权本身的问题。也就是说,凡是涉及到不动产权益的确立、划定、相邻关系引发的物权问题以至于相关纠纷都可以列入“不动产物权纠纷”之内。很明显可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并不直接涉及到这类物权问题。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三类合同引起的纠纷应依据“不动产纠纷”确立管辖法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凭合同纠纷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然而,商品房买卖合同却并非包含在这四种类别之列。故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理应依照一般合同纠纷来确定管辖法院。具体而言,便是以被告所在地或者协议履行地点为司法依据,即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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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