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买房不想要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为了保障购房人的权益,购房人和出售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从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取得退款。同时,当满足了合同中的约定及法定的解除条件时,也能够请求购房者退还房屋,向出售方索回已支付的款项,并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说到合同解除,我们必须明确这实际上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合法地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在这个过程中,合同一经签署即成为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文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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