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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权纠纷分几种类型案件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不动产物权体系中,包含了各项具体权利,如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等。因此关于房屋权益的纠纷,主要涵盖有所有权之争、用益物权之争以及担保物权之争议这三大类别。这其中,有关房屋所有权的问题主要牵扯到对特定财产的全体人和排他性的处置权限;而与此同时,用益物权则更多地涉及到了对某些财物的利用场景,如土地租赁或住房使用等场景中的相关权益;至于担保物权,则更侧重于对特定财物的抵押、质押所引发的种种纷争。在此基础上,我国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我国民法典")已经对此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在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作为一个民事主体,我们依法享有各种物权。这些物权,即便是指我们对特定的物有着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具体可以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这三种类型。”同样地,在第一百一十五条还进一步阐述道,“物,应当包括不动产和动产两种形态。凡是法律规定某种权利被设定为物权客体的,都应该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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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4 0: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