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房产证有纠纷能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诉讼或存在争议的房地产在法律层面上是不宜办理所有权凭证(即通常所指的房产证)的。出卖方交付的此类房产往往肩负着多项法定权益,如来自于银行的抵押权、先期买入该房产者的债权、建筑承包方的优先受偿权,抑或是已经受到司法机构以及行政机构依法查封或采取其他方式对房屋产权实施了有效限制等。在此情况下,作为买方接收获得的房产权利实质上处于极为不稳定性的状态,这使得其难以申办并取得全新的房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权属有争议的;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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