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纠纷包括居住权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产产权的纠纷范围极为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首先是房地产开发合同引发的纠纷,这其中又以商品房销售最为典型;其次是建设工程合同相关纠纷,涉及到建筑工程、设备安装以及室内外装饰装修这类最常见也是最重要的环节;除此之外,还涵盖了与房地产服务相关的各种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估价、代理等;同样不能忽视的还有房地产租赁合同引起的纷争,以及与物业管理息息相关的纠纷;最后则是他项权利侵权,如因相邻关系中涉及的水、排水、采光、通风之类问题所引发的争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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