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协议中,开发商违约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發生開發商違約交房之情形,置業者有權要求該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違約損失。倘若開發商未能按照合約規定的期限進行交房,經過置業者的催辦卻在僅剩的三個月合理期限內仍然未將房屋交予,這種情況下,置業者得依續要求解除房屋購買合同,並要求該開發商承擔其違約所帶來的相應責任。如果該開發商已經收取了預付款或定金,那麼置業者還可以要求該開發商予以雙倍返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