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哪个合同有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一房二卖”的问题,若卖方在与前任买方尚未完成房屋移交和产权过户手续之际,即已与后者完成了该房屋的交接并进行了过户登记,那么这两份房屋买卖合同皆被视为合法有效。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房产仅能由最后的买方拥有使用权;而在此之前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反之,如果卖方在与前任买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之后才与后任买方发生交易,那么与前任买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便是有效的;而与后任买方之间的合同则被依法认定为无效。这是因为,一旦产权过户登记成功,该房产便归前任买方所有,而卖方对于并非自有财产的房产,无权擅自处置赠与或出售,任何未经所有权人确认同意的与其相关的协议均属无效。倘若与两位买方均未进行产权过户登记,那么这两份均被视为有效存在的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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