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算开发商违约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约定交付期限之延误之法定违约责任:
1.若商品房交付日期之后超过一天,则出卖人需依据购房者所支付房屋价款总额的相应比例,每日向买方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2.若是商品房出卖人未能依照所约定的交付期限进行交付,那么购房者可以解除此次购房协议。自收到购房者所出具的书面解约通知书之日开始,出卖人必须在该购房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购房者返还所有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利息,并且按照上述合同中所规定的数额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