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房子交了定金又不想买了会怎么样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支付订金之后,若购房者不愿继续履行买卖协议,则应分为以下两类情况进行处理:
第一种方式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合同,那么收取订金的当事方可全额返还已收款项;另一种方式为,倘若收取订金的当事人不愿做出退让,同时交付订金的买房者却决意终止交易,此举构成了基于是约义务的违约行为,此时,收取订金的当事人有权选择不予归还订金或者向对方索取相应的违约金并在扣除违约金后,将剩余部分的订金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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