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退房款找哪个部门管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可以尝试与开发商进行直接对话协商。尽管开发商和其他企业一样,并不总是按照既定规则行事,但他们同样具有商业道德及法治精神。因此,如若双方发生争议,完全有可能借助协商的渠道进行沟通交流,争取在尊重彼此立场的基础上,寻求共获认知的解决方案。
其次,若无法通过与开发人员的友好协商解决问题,也可选择向房地产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然而,投诉须采用恰当手段,且必须佐以充分的理由。因为商品房销售方式分为预售与现售两大类,而两种销售模式均有其独特的管理要求及相关法规。在此之前,有必要深入研究并理解相关规定。只有当开发商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时,投诉才有可能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最后,当以上途径皆未取得理想效果时,司法诉讼便为房款当事人提供了最后的救济途径。无论是书面合同还是网签形式,购房者与开发商所缔结的契约关系应当受到充分重视。因此,若因解除合约引发纷争,购房者不妨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只要符合法定的若干条件,就应预期能够获得法院的Проповеренност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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