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延后几年办理有什么问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应以完成不动产登记为判断标准。怠于履行或拖延申办房产证手续,这既代表着尚未进行法定登记程序,所以购房者暂时无法严格法律含义上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当购房者完成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申领过程,他便有权合法地拥有所购置的住房,从而能够行使占用、使用、收益及处置房产等各项权益。
延迟办理房产证可能会带来若干潜在的风险因素,具体包含以下几点:依据我国有关房地产权属制度的法律法规,不动产的所有权益应以完成登记为判断标准,反之,如不及时办理和备案,即表现为尚未进行法定登记程序,这将可能导致原始售房方有机会实施一房多卖行为。根据过往的房地产登记实践经验总结,若期间恰逢相关文件材料发生丢失,且原始建设单位已退出房地产市场经营,那么补办相关手续将会变得异常繁琐,给后续的房产证申领工作增添了相当大的困难。在此期间,倘若购房者有需要出售该房产,由于缺乏房产证,则无法达成交易。即便产权人成功领取了房产证,但如果该证书有效期不满五年,那么在交易过程中,产权人须支付全额的营业税,这无疑使得过户税费大大加重,进而直接影响到待售房屋的定价策略及其成交售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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