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民事诉讼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地产纠纷的诉讼程序详细如下:第一阶段,向所处区域的司法部门递交详尽的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在收到完您当事人的这些书面材料之后,法院将根据法定的时间框定(通常为七个工作日之内)决定是否收案进行进一步审理;一旦收案的法定条件得到满足,法院就会出具相应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同时提醒您支付必要的诉讼费用。第二阶段,自法院接收了原告提交的所有证据资料之日起,需要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一次性提交完整且无遗漏的证据文件;最后一步,在法院排期确定并准备开庭审理后,将进行法庭调查、调解甚至最终宣布判决等重要环节,在此期间,请耐心等候相关庭审信息的告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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