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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以质量问题如何赔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质量所引发的赔偿问题,当前可提出的具体诉求包括:因修复房屋而导致逾期交付产生的经济损失以及无法修复因而选择退房所带来的损失赔偿。在实际处理过程中,购房者可优先与开发商进行友好洽谈,督促其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如果发现房屋质量确实存在难以修复或者虽经修复但仍然未达合约所约定品质的情况,那么购房者即可理直气壮地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补偿损失。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第三十五条有明确规定:对于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后,买受人若认定该房屋的主体结构存在质量缺陷,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自行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其进行重新鉴定。经过鉴定发现建筑主体结构确实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买受人有权选择退还房产;如果因此给买受人造成了财务方面的损失,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合法、合理且严格的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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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