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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销售诱导可以退购房定金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倘若销售人员利用诱导手法致使购买者缴纳了订金后能否要求其退还呢?答案自然是肯定的。只要开发商已经具备了所有法律规定的商品房预售设定条件,两方所达成的契约仅仅是针对客户拒绝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一情况,那么客户便无权提出收回订金的请求。然而,对于购买者而言,他们完全有权利依据协议的非公平性为由,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要求对原来的条款进行修改或者撤销,进而要求开发商全额返还其已经支付过的现金。假如因为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而导致无法顺利签署合同的话,购买者同样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与之相对应的订金。订金,顾名思义,它是指在某项具体的交易中,参与各方共同商定的,为了确保债权得以实现和维护,于某一方在交易正式履行之前,提前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替代物。订金作为一种重要的担保工具,其具有独特的价值和意义。因为在订立合约之时,订金的金额及其支付方式都是早已明确的,因此借助于订金处罚规则的应用,能够敦促双方积极履行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达到保证契约执行的最终目标。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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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13:3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