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交易定金一般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过程中,定金所占比例不应超过主合同所约定的标的金额的20%。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确保债务能够得到切实履行而约定由其中一方预先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措施,其具体数额可由当事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是,若定金所占比超过了此规定的上限,通常将这部分款项不再视为定金,而是作为预付款对待。换句话说,假若某处房产的总价值为1,000,000元人民币,那麼定金的最高限额则应在200,000元以下。定金具有确保买卖双方都能严格遵守合同义务、维护交易稳定的关键作用。若买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可能无法申请退还定金;如卖方未按约履行合同,则可能需按照约定双倍返还定金。值得谨记的是,定金协议须以书面形式展现,且定金的发放与交付密切相关,收到定金后方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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