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别人买房交的定金可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定金合同非本人签字的问题,需要首先考察行为人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代理权限。若无此类职权,则该购房定金合同属于效力待定范畴。在这种情形下,他人未经当事人授权所签订的合同,其法律后果应由实际签署者负责,即其应对此份合同中的购买义务承担履约职责。此外,关于该种定金是否能够退还给当事人的问题,还需依据各方面具体事实因素进行判断。然而,从法律角度来看可以明确指出,即便最终能够予以退还,被代理人仍必须履行一定的违约责任或对当事人进行相应补偿,以弥补其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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