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才能退买房定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买房过程中已经交付的定金是否能够退还,答案无疑是肯定的。然而,想要取回先前已经交纳的定金,购房者却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定条件才行。首先,如果因为购房者自身的过失未能顺利签订房屋预售合同,那么依据现行法规而言,购房者无权索回其所缴纳的定金。其次,从开发商的角度来看,若开发商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效益而与他人签署了预售合同,或者在未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就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又或者在告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之前,房产已经被查封、设定抵押权等事宜时有所保留,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理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所收取的定金。再者,因非开发商及购房者共同责任的不可控因素引起的,例如双方就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亦或是由于不可抗力等突发状况的发生,最终致使预售合同未能成功签署,此时开发商应当全额退还购房者所缴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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