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购房定金如何退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房屋服务所交付的定金如需退还,可与出售方进行商议谈判。在以下五个特定情况下,购买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首先是,若开发商在达成认购意愿书后的规定期限内,将已被购买者预订的房产转售给其他第三方,最终使得双方无法顺利签约的情况下,开发商有义务双倍返还购买者所支付的定金;其次是,若开发商未能获取到相关商品房销售的合法相关证件,或者由于自身原因无法令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甚至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开发商应无条件全额返还购买者交付的定金,同时还需要赔偿购买者可能存在的经济损失;另外,若双方仅因为正式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中的细节条款难以达成共识,而这部分内容又不涉及认购意愿书的核心内容,以致造成签约失败的情况下,双方均不构成违约责任,此时开发商应一次性全额返还购买者的定金;最后,如果认购意向书中对于价格、面积以及户型等关键要素并没有做出明确或清晰的约定,进而导致双方在此类问题上意见分歧过大,最终影响到了正式合同的签署进程,那么开发商也应该无条件地将定金全部退还给购买者。除此之外,因任何非当事人双方过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成立的结果出现时,出售方都必须将定金退还给购买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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