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什么情况下可以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以下具体情形,满足条件便可办理退房手续:首先,当租赁双方就合同解除事宜达成合意时,即可依法呈请退租;其次,若是开发商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未能按照事先催告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房屋交付工作,则同样允许起诉要求退还所支付款项;第三种可能是,由于工程住房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最终无法按期进行交付显示,可凭此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赔偿并解除合约;最后,若已完成交付却发现其中存在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品质的质量问题,也可据此申请解除租房协议。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 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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