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买了但是还没拿到房可以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所购买的房产尚未交付使用,则理论上具备退房的可能性,但需满足特定的退房条件方可实现。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况下可提出退房请求:1)延误交房时间超过三个月:在这种情况下,购房客户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同时要求其偿还双倍订金或者支付相应的房款利息。2)未能获得产权证书:由于开发商在履行合同时出现的问题,如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未得以获取房屋的产权证等情况存在时,购房者有权依据此退房条件,向开发商申请退房。3)开发商未能提供完整证明文件:根据相关规定,开发商务必要持有完备的资质和许可证件方能进行建设和房地产销售活动。若开发商无法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则涉嫌违规行为,此时与购房者签订的合约亦将失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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