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有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品质投诉方式如下所示:1.若房屋质量保修期限尚未过期,可寻求当地质监局的帮助进行投诉;2.亦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或建设领域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3.可尝试与建设方协商以达成合意;4.也可以直接向法院宣战,对开发商提起诉讼,凭借法律手段予以解决。关于房屋品质检测的具体准则如下所述:1.所有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循已获批准的规划设计内容及相关专业管理部门的规定全面完成;2.各个专业主管部门需对其所属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期间确保验收程序规范且验收资料齐全;3.所有建筑垃圾、施工机具以及各类临时建筑物均须完全拆卸并清除干净,从而保障场地清洁无垢;4.满足实施封闭式物业管理所需的基本条件。关于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赔偿标准如下:1.如因其需要而要求解约以及赔偿损失,唯当房屋主体结构品质出现问题未能达到既定标准,以致无法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之后,经核实房屋主体结构品质尚未达标,则买方可提出相关诉求;2.若因房屋品质问题对买方的日常使用和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买方可提出相应的解约主张以及赔偿要求;3.房屋交付之后,如发现问题有轻有重,只要能够通过修复手段处理的问题,出卖方都应在保修期内承担修复责任,否则将视情况给予损害赔偿。综合以上论述,若房屋质量保修期限尚未过期,可寻求当地质监局的帮助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或建设领域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等等方法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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