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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迟迟不交房怎么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如遇逾期未按时交房的情况,业主可发出催告信以敦促开发商积极解决该事宜。倘若在经过合理时间的书面催告后,开发商仍未能按期完成交房手续,那么业主则有权依法解除与开发商签订的房产销售合同,同时,亦有权向其提出相关的赔偿要求。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条款,即第十五条明确指出,如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或业主延迟支付房款,且在收到催告之后的三个月之内,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面解除这份合同。当然,在具体的合同条款中另有其他事项需要约定的例外情况需另行处理。在法律未对此作出明文规定或双方当事人也无特殊约定时,解除合同的权利的行使应该自催告之日起计算,享有合理期限为三个月。若对方当事人并未进行催告的,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理应在解除权产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是超出这个期限仍未采取行动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将会消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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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21: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