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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遭遇一房多卖购房者的处理?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面临多重销售行为时,对于那些已经签署了购房协议,但尚未将房产转让给其他购房者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购房者,他们有权依据合约签订的时间顺序或者支付房款的程度要求出卖方交付房地产。当所购买房产已转让给其他购房者并且完成了法定的过户登记时,此类消费者只能诉求售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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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20:3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