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村民霸占他人房屋哪个部门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村民霸占了别人的房屋,那咱就可以去找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来处理这事儿。
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之类的相关事务管理,他们能依据土地管理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去调解和处理这类纠纷。 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那可是专门负责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对于房屋产权等这些问题,他们可是有管辖权的。 他们可以通过调查、确权之类的方式,强制要求霸占房屋的村民搬离出去,并且让房屋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要是这霸占房屋的行为涉及到了违法犯罪的情况,那他们就得把相关的材料移送司法机关去处理。 总之,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这两个不同的部门会根据各自的职责,齐心协力地去维护咱们公民的合法房屋权益。 就像是两个守护房屋权益的卫士,一个在基层乡镇,一个在更高层级,共同为保障我们的房屋权益而努力,让大家都能安心地住在自己的房子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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