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患重病的人怎么办理房屋过户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不幸身患重疾,欲办理房屋过户事宜,可依循以下步骤:
首先,请务必详尽地准备各项资料。 这其中包括:《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房地产权利证书; 详细的买卖合同或者与之相关的赠与、继承证明文件; 已经设定抵押权的书面文件; 具有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其次,倘若因身体状况无法亲临现场,还需书写并办理委托公证,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然后,便可着手办理过户手续。 请将以上准备好的资料,连同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买卖合同等一起提交至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在缴纳相应的手续费、契税及印花税之后,即可顺利完成过户手续。 另外,若所涉房产存在共同所有人,还须提交其对此次转移的明确同意意见书。 您也可以选择通过“大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过户,或者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区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现场预约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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