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离婚,房子还在共同还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产分割事宜时,法律要求首先明确该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若双方能够协商达成共识,约定该房产将仅归属于其中一名当事人,则获得房产的一方有责任继续履行其金融债项的偿还义务,并且需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金额。 然而如若未能就产权分割达成一致意见,便须交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权威裁决,具体考虑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各家的经济实力以及对家庭所做出的贡献等等。 通常而言,尚未偿清的贷款部分将被视为房产获取方的个人债务。 至于共同承担的贷款部分以及房产增值收益部分,则应由获取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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