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完房屋预售合同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预售契约之后,房屋虽然仍可撤销,但解约者需依合同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例如继续履约、采取补救措施或进行损失赔偿等等。
而损失赔偿额度应等于由违约行为引发的实际损失及其期待利益之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之法规规定,商品住宅的预售需遵守预售许可制度。 关于商品住宅预售的条件以及预售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则须遵循《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此外,该法令第十条明确指出,房地产开发商在尚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不得擅自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住宅再次出售予他人。 最后,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当任何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责任或者履行合同责任时未能达到合约预期,均应依据具体情况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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