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人只有一套房子能强制执行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常规状况之下,即使债务人仅持有一套房产,也不能排除其面临强制执行的可能性。
然而,这涉及到众多考量因素的全面评估,如房屋的实际面积、住户或使用者的具体情况以及该处房屋当前的市场价值等相关要素。 倘若此套房地产的总面积远超于被执行人及其需赡养亲属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居住空间,那么在保障被执行人和其扶养亲属达到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居住条件之后,仍可实施相应的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