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产证过户需准备哪些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请您提交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格以便办理相关手续;
(2)请提供有效的申请人身份证明以便我们进行核实; 关于卖家所需准备的资料,请注意身份证原件以及一份复印件是必不可少的,倘若您已婚并有房产证在手,那么同样需要带上结婚证原件与一式两份的复印件。 假如夫妻中有任何一位无法出席,那么在之前,请务必先书写一份内容完整且经过公证部门核准的授权委托书以备您的到来。 此外,户口本及复印件亦不可少。 至于买家所需提交的资料,请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并准备一份与其匹配的复印件,同时还要提供户口本及复印件,若您单身,则还需要前往市民政局开具一份单身证明。 (3)我们将会对您所持有的房地产权利证书进行核查; (4)倘若您涉及相关行政决定书事宜,也请您同时提交相应的行政决定书,包括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根据规定,如有需要,此项交易将需要进行公证处理,因此相应的公证后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也需一同提交)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者是经过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档,甚至还可能涉及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等档。 (5)假设您的房地产已经被设立了抵押权,请您务必提供抵押权人对此表示同意的书面档作为佐证; (6)对于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情况,您也需要提交符合要求的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以配合我们的工作流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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